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了地方标准《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规定了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工作的程序、内容及要求。适用于乘客与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的自检。

自检的基本要求:
自检单位需及时进行自检,并出具相应的自检报告;
自检单位需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并保证自检报告的准确性;
自检单位需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过程和维护保养过程,制定包括自检程序和自检流程图在内的自检实施细则;
自检单位需在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检验机构提出现场监督检验申请,最晚在现场检验时向检验机构提交自检报告;
自检有特殊规定的电梯需按照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提供相应的方法开展;
维护保养单位至少在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检测)日期前进行一次自检;
对于电梯自行检测工作由维护保养单位承担的,如果自行检测项目及其内容能够覆盖《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中第五条第(九)项所述的年度自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维保单位可不再单独进行自检工作。
附件: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征求意见稿
如有意见,可以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2024年11月12日前,以e-mail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樊子风
电话:64917365
E-mail:stacyfanzif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