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8〕107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 6 层及以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根据既有住宅现状和住户需求,对拟加装电梯可行性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意见选择适宜的加装电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