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次电梯自行检测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汲取近期有关电梯事故教训,加强对电梯自行检测质量的监督抽查,根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自行检测工作的意见》(皖市监特设[2023]5号)等有关要求,安徽省局决定开展第二次电梯自行检测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抽查样本: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每家电梯检测单位已完成检测的一台电梯(样本清单见附件)。本次抽查样本涵盖《关于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757号)中的“商贸中心、物流园区、集贸市场、建材家居市场等载货电梯”、《关于做好杭州奥立达电梯相关整改查验工作的通知》(皖市监特设函〔2024]9号)中的“AEP和AEF型号电梯”、公众聚集场所的自动人行道和自动扶梯等重点设备。
重点核查以下项目:
(一)检查视频是否清晰、完整、真实记录关键检测项目,是否查验维保单位关于开展电梯反绳轮、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一安全钳联动试验、电梯制动器保护功能检测装置有效性验证的相应照片或视频等见证材料,是否查验杭州奥立达AEP和AEF型号电梯“紧急电动运行控制”状态下的底坑急停装置功能有效性,是否对自行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梯级或者踏板及其缺失、下陷保护等装置(功能),扶手带运行速度、扶手带速度监控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
(二)核查视频中检测人员与报告中签字人员是否一致;
(三)核查各检测单位人员条件是否满足《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22)相关要求。
北京老楼加装的电梯,为何停运了?还是钱的事儿……

记者对双榆树南里二区及都市馨园小区的停梯问题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跟踪采访。经过艰难的协商,5月22日下午,都市馨园小区居民与电梯服务公司终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电梯在停运近5个月后重新运行。而双榆树南里二区电梯已停运半年,大家仍在协商。
如果有一户居民没有完成缴费,电梯就停运,这对那些已经完成缴费的居民是不公平的,甚至涉嫌侵害缴费业主的权益,亟需政府示范文本予以规范。建议走法律程序追责,而不是停梯。
都市馨园小区电梯重启,为正处于停梯状态的其他小区带来了借鉴。电梯服务公司和居民及属地政府应尽快完善协商机制,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避免再发生停梯问题。
一楼也能用电梯下楼?山东济南老小区加装电梯用上新方案

据悉,刘先生单元楼采用的“一楼两梯、平层入户”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在济南尚属首创。
一楼业主也能用上电梯,以刘先生单元楼为例,其房门与单元门间仍有半层台阶,业主如果出门,还需再下多节台阶才能到达单元门;反之,则需要爬多节台阶才能到家。“别看这台阶不算高,但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难如登山。”,“一分为二”加装电梯方案为老旧小区实现无障碍出行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
维保费250元/月!因电梯制动器微动开关未接线、闸瓦油污、对讲失效维保公司被罚款5万

上海中迅实业总公司电梯工程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前期,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办公楼宇进行检查时,查见由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的一台电梯存在制动器微动开关未接线、制动器闸瓦油污、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失效等问题。经查,当事人在2023年11月6日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要求对上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未对电梯报检 未取得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 却一直使用被罚30000元

前期,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该小区36号楼安装的设备代码为31103101152023010593的电梯正处于使用状态,但使用单位无法提供该电梯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系该小区的物业运营方及该小区电梯的使用单位,负责小区电梯设备的日常管理。当事人使用的设备代码为31103101152023010593的电梯,其设备使用标志载明下次检验时间为2024年1月。涉案电梯最近一次定期检验发生于2023年1月11日,截至2024年2月27日,当事人未对前述电梯设备予以报检,在未取得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情况下,该电梯一直处于使用状态。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开具《监察指令书》,当事人当即停用了前述电梯设备,并承诺在未取得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前不再使用该电梯。2024年2月29日,当事人就前述电梯完成报检。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