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青龙大酒店
住宿、文件资料、伴手礼等会前邮寄至酒店:吉娟收15635149109
领奖、演讲、赞助、参会等会务:新电梯网吴编辑 13930649611
日程议程:
4月28日全天报到,欢迎晚宴
4月29日 上午 颁奖盛典、新质生产力论坛 下午参观
4月30日 自由返程
欢迎莅临指导
温州:电梯旧检规3月22日(含)约检截止,超期一律按照新版检规施检!

请各电梯公司将具备现场检验条件并需于2024年4月1日前监督检验的电梯,于2024年3月22日(含)前向我院完成监督检验约检工作,未约检成功或虽已完成约检但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将于2024年4月2日后按照新版检规施检。
北京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

(一)推动电梯检验工作有序过渡实施
1.检验规则过渡期。2024年4月2日(不含)前,电梯检验机构可以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TSG T7006,以下简称旧版检规)进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自2024年4月2日起,电梯检验机构严格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规)进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对于2023年4月2日(不含)之前签订供货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需要在过渡期满后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并且已于2023年7月1日前书面告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此类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时,新版检规附件A1.2.2.7、A1.3.3可以按照旧版检规的要求进行检验,新版检规附件A1.2.4.3(1)、A1.3.12.1、A1.3.12.3可以不检验;其后的定期检验、自行检测的相应项目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
2.定期检验周期。2024年4月2日起,依据新版检规中关于定期检验周期要求,确定电梯定期检验时间。
3.加强检验管理。各电梯检验机构要依据新版检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记录表格等,统一检验工作标准。做好内部宣贯和培训工作,确保检验人员熟
练掌握检验要求。配齐检验所需的音像记录设备和储存设备,严格按照新版检规要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记录信息完整可追溯。
(二)严格执行自行检测要求
1.自行检测周期。自2024年4月2日起,在新版检规规定应当实施检验之外的年份,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自行检测日期以最近一次监督检验合格日期或者定期检验合格日期所在月份为基准确定。
2.自行检测主体。电梯自行检测的责任主体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符合自行检测要求的,可以对本单位所使用管理的电梯开展自行检测;电梯使用单位也可以委托符合要求的向其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单位,或者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实施自行检测。从事自行检测的电梯使用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为本单位的检测人员办理执业公示。
3.自行检测信息同步。在北京市开展自行检测的单位,应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信息化系统对接工作,确保及时同步电子化自行检测信息。
4.自行检测实施。自行检测单位应当制定包括检测程序、内容、要求和方法以及检测记录格式和填写要求的检测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检测工作,并建立和实施检测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简称检测规则)要求实施检测,出具《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和《电梯自行检测报告》。
5.自行检测信息公示。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以及整改情况公示在便于电梯使用者阅读的位置,公示期不少于15日。
6.换领使用标志。自行检测项目均符合检测规则要求的,电梯使用单位在检测当月凭《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到最近一次实施检验的检验机构换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按要求进行张贴。检验机构在收到《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后1个工作日内,对填写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打印发放相应《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自行检测主体责任,明确检测时间,建立检测质量监督制度,稳妥做好自行检测组织实施工作。要对自行检测不符合项目及时进行整改,存在较严重不符合项目的,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组织协调电梯维保单位配合开展自行检测工作,在现场检测与整改中提供支持。
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是否必须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总局答复

答复:您好。综合行政执法证件不完全涵盖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的执法权限。2名持有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的检查人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检查人员同时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答复:您好。综合行政执法证件不完全涵盖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的执法权限。2名持有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的检查人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检查人员同时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
连续12年登榜!康力电梯荣膺“2024房建供应链综合实力TOP500-首选供应商·电梯类”10强!


2024年3月20日,《2024房建供应链企业综合实力TOP500-首选供应商服务商品牌测评研究报告》在北京正式发布,康力电梯以12%品牌首选指数,连续第12年跻身房建供应链综合实力TOP500首选供应商·电梯类10强,2024年稳居前4,并同步入选2024年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供应链大数据中心优质企业库“5A供应商”(生产力、产品力、服务力、交付力、创新力)。
LINVOL领沃中标西康西十高铁项目,让每一程都是更好的抵达

西安至安康、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陕西段)项目的建成通车,不仅意味着西北地区与中部地区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将为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美的楼宇科技为这一铁路项目提供LINVOL领沃自动扶梯58台、乘客电梯32台,为高标准轨道交通车站提供全方位综合电梯解决方案。
徐州一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电梯安装,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被罚13.55万元

本局于2024年3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徐州万鼎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3MA1YPH9MX1 )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的行为作出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徐市监处告字〔2023〕035号)。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8日现场直接送达该文书,你单位拒绝签收。2024年3月8日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该文书,2024年3月13日该文书以拒收为由被退回到本局。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
你单位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安装)、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对你单位未经许可从事电梯安装的行为,处罚款10万元。2、对你单位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处罚款3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5500元。罚没款合计:135500元。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本局领取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徐市监罚告字〔2023〕03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焦方水 饶爱平 联系电话:0516-85602601 联系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81号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