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标准对接:
1. TSG T5002-2017相关要求
依据TSG T5002-2017中对于制动器制动能力的要求,驱动主机的制动器制动能力应符合制造厂家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2. TSG T7001-2009(含第二号修改单)相关要求
依据TSG T7001-2009(含第二号修改单)中对于制动器制动能力的要求,驱动主机的制动器制动能力应符合制造厂家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3. GB 7588-2003(含第一号修改单)相关要求
(1) 对于防止轿厢意外保护装置,在使用驱动主机制动器作为其执行机构的情况下,对于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和对制动力验证的,制动力自监测的周期不应大于15天;对于仅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的,则在定期维护保养时应检测制动力;对于仅采用对制动力验证的,则制动力自监测周期不应大于24小时;
(2) 对于机—电式制动器,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且在上述情况下,轿厢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所产生的减速度。
二. 任务实施:
根据上述测试要求,应当首先确定电梯设备是否具备制动能力自检测功能。
1. 对于部分具有制动力验证功能的电梯
可在周期性保养过程中(间隔不大于15天)对制动器的制动能力进行自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保养检查结果;
2. 对于不具备制动力验证功能的电梯
(1) 上行工况制动测试
正常状态下,建议首先采用上行制动工况曳引检查的方法,将空载状态下的轿厢,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运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检查轿厢是否能够完全停止。测试时:
① 将空载的轿厢自井道底部以额定速度向上运行;
② 当轿厢上行超过行程中部时,按下机房内的停止装置,同时按下秒表的开始按钮;
③ 直至轿厢完全停止,按下秒表的停止按钮,记录轿厢制动时间t;
④ 根据上述方法,重复测试三次,并计算轿厢减速时的平均制动时间tavg
⑤ 参考瞬时式安全钳制动时的减速度范围,要求制动器减速度在0.2gn-gn之间,也即:
⑥ 在进行上行工况制动能力测试和检查前,应当确保电梯平衡系数符合制造厂家设计要求,同时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功能状态正常;
(2) 下行工况制动测试
如果在上行工况检查时,发现轿厢的平均制动时间tavg超出允许范围,则应当进一步采用下行工况测试方法,在轿厢内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测试制动器是否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且轿厢无明显变形和损坏。测试时:
① 作业人员在底坑内,将轿底各称重装置旁路,或通过调试工具取消称重装置的输入信号;
② 将轿厢运行至顶层,向轿厢内放入125%额定载重量的砝码;
③ 将轿厢自井道顶部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
④ 当轿厢下行超过行程中部时,按下机房内的停止装置,同时按下秒表的开始按钮;
⑤ 直至轿厢完全停止,按下秒表的停止按钮,记录轿厢制动时间t;
⑥ 根据上述方法,重复测试三次,并计算轿厢减速时的平均制动时间tavg
⑦ 参考瞬时式安全钳制动时的减速度范围,要求制动器减速度在0.2gn-gn之间,也即:
⑧ 在进行下行工况制动能力测试和检查前,应当确保电梯平衡系数符合制造厂家设计要求,同时电梯安全钳-限速器保护装置的功能状态正常;
⑨ 需要注意的是,下行工况制动能力试验应由维护保养单位每5年进行一次试验,执行定期检验的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