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参观汉森展台 2022年11月16-19上海第15届中国国际电梯展览会,国家会展中心,7C09展位。
欢迎加入EME的世界,诚邀代理、加盟合作、共赴蓝海。
更多专利技术亮相,聚力创新、厚积薄发。
缘起梦想、终有超越。
浙江省打击电梯招投标领域惊雷战役:累计抓获嫌疑人58名,总涉案标的30亿元!

9月27日上午,吴兴区公安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这起特大系列电梯行业串标围标案的案情。截至目前,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其中10名电梯公司代理经销商、15名评标专家、1名电梯厂经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标的金额约30亿元。
寿某在电梯行业从业多年,很了解招投标行业的规则,也找到了其中的漏洞。寿某拥有丰富的人脉,用金钱诱惑评标专家,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指令进行评审,帮助中标。寿某交代,电梯代理经销商给“好处费”由招投标项目的标的高低而定,标的越高,好处费就越多。他拿到的最高一笔“好处费”达1200万元,一名评标专家就能分到50万元。
今年5月,经省厅经侦总队同意,吴兴区公安分局成功发起惊雷47号“全省打击电梯招投标领域惊雷战役”,截至9月,共输送全省9地市的涉案线索351起,累计抓获嫌疑人58名,累计突破案件200起,总涉案标的30亿元。
《2022年中国电梯企业大数据全景图谱》(附企业数量、企业竞争、企业投融资等)

据中国企业数据库企查猫,目前存续和在业的企业共9231家,其中2162家企业有裁判文书,582家企业存在经营异常,1004家企业存在行政处罚。中国电梯企业在2019年注册火爆。江苏省相关企业的平均注册资本最高,超过2400万元。电梯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上的企业约占45%。电梯企业中专利信息以实用新型为主。电梯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较多。电梯企业主要在A股和新四板上市。目前存续和在业的企业共9231家中共有14家企业有融资信息,而其中以战略融资和定向增发为主。截至2022年9月中国电梯企业中,有7家企业发生战略融资事件,3家企业发生定向增发。
呼和浩特:一小区业主乘电梯受惊吓 起诉物业获赔3000元

今年年初的一天,呼和浩特小杨和往常一样搭乘电梯回家时,却遭遇电梯突发故障。导致电梯突然下坠、其被困在电梯内被困一个多小时,才最终被小区物业电梯维保人员成功救出。
因受到惊吓,小杨被送往医院做了全身检查,花费近千元。虽然小杨最终被诊断并无大碍,但其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物业公司维护电梯不当所致,便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检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000元
新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查认为,本案中坠梯和被困电梯会给人的精神健康方面带来惊吓,所以说小杨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有法律依据的。通过调解员的释法析理,最终物业公司认识到错误。当场承诺接下来将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保检查。而在对小杨的民事赔偿方面,双方也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一次性赔付小杨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3000元。小杨也表示同意,物业公司随即当场支付赔偿。
好事成双!上海长宁这个小区的加装电梯有了“托管人”

上海虹桥小区61、71、79号楼居民近日欢欢喜喜迎来加装电梯交付,令他们更高兴的还有在交付现场与新长宁集团新华物业签署的《加装电梯物业托管协议》,真正让居民从电梯后期管理的一系列烦琐事务中解脱出来,可以无忧无虑享受自由上下的幸福直达生活。
电梯托管分为维保期内、维保期满后两个阶段。其中,在电梯维保期,物业将对电梯进行托管,主要负责电梯清洁、电费收缴以及第三方通话服务,届时,每平方米每月物业费用增加0.25元。电梯过了维保期后,将由物业全权接管,除了以上3项服务外,还会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以及年度质检等专业服务。
申龙电梯董事长顾一峰,再次被选为中车城市交通董事长!

2022年中车城市交通通过资本运作,获得苏州吴江区政府支持,总部基地进一步推进。8月份又获得了吴江政府投资平台三角公司的增资。8月23日,中车城市交通公司工商信息再度变更,注册资本增加11%;自2021年5月,顾一峰辞去中车城市交通董事长职务之后,再次成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党委书记。
吸取长沙“9.16”火灾事故教训!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

长沙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发文。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推进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9.16”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高层建筑是指27m以上的住宅建筑和24m以上的非单排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超高层建筑是指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及应急演练。有效普及被困高层建筑电梯如何自救、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不能乘坐电梯逃生等常识。
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全文公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9月22日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依据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的制度,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专业力量、服务力量下沉基层,统筹赋权、减负、增能相关政策,及时研究决定住宅小区治理的重大事项。
居民委员会应当以居民小组或者楼组为基本单元加强住宅小区管理。社区工作者负责日常巡查走访、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居民委员会及时排查独居高龄老人、困境儿童、孕产妇、重大疾病患者、残障人士以及困难群众等人员情况,动态编制人员和需求清单,开展精准关爱帮扶工作。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及时采集并动态更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信息,并在“社区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