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性行业标准合法性问题
问:请问,目前存在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是否合法?
《标准化法》规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尽管该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际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然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并非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决定,仅仅是一个部门规章,依据此规定制定强制性行业标准是否违法?
答复:您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不是制定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依据。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时间:2021-11-04
来源:总局公众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