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关于推进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省、市特检院,市电梯行业协会,各电梯维保单位,各电梯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电梯质量安全,促进电梯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市民乘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18〕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以无纸化维保和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监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市场运作、长效保障”的原则,通过政策激励、试点示范、宣传引导等措施,全面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和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发挥责任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完善合肥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探索“一梯一码风控服务”的智慧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合肥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一)实行无纸化维保强化电梯行业自律。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电梯按需维保工作要求,构建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全面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将采用电子签名或签章并存储于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的电子维保记录作为与纸质维保记录同等效力的有效凭证,纳入现场监督检查、维保监督抽查和星级评定考核。通过无纸化维保实现对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电梯档案、维保计划、维保过程等信息化、规范化、可视化的管理,使电梯维保全面留痕、可溯源,实现维保数据的全方位管理、跟踪、保存,提高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的效能。
(二)推广电梯安全责任险提供风控服务。根据《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鼓励电梯生产、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中提出的“积极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的要求,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引入保险机制,充分发挥电梯安全责任险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补偿的作用,打造以无纸化维保为基础、以保险提供风控服务为补充的智慧监管新模式(以下统称为“保险+服务”),强化社会多元共治,提升电梯质量安全。
三、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保单位(2021年7月20日-8月30日)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汇集电梯维保单位的意愿,按照“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增加保项、优化服务”的原则,通过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投保共同体)作为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承保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承保单位、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发布我市电梯“保险+服务”的理赔标准和服务要求。承保单位应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将保险信息系统与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实行有效对接,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可利用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方便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可对投保的维保单位、使用单位等提供电梯风控智慧服务。
(二)广泛宣传培训(2021年8月1日-9月30日)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开展电梯无纸化维保、“保险+服务”等政策的宣传和业务培训,面向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采用集中会议、片区培训、企业现场教学、在线问答咨询和线上视频等方式,确保相关单位掌握无纸化维保和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的相关要求。各维保单位应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维保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负责本单位的维保数据和维保业务的管理,同时进行持证维保人员信息归集绑定、维保台账导入、维保计划建立、维保电梯信息更新纠错等,保证维保人员熟悉系统、熟悉业务。
(三)全面投入使用(2021年10月1日起)
各电梯维保单位使用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进行维保签到、维保作业并产生电子维保记录等数据;同时可利用该系统向行业协会确定的承保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享有保险提供的风控智慧服务,接受保险等第三方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电子维保记录等数据,对各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管。在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中产生电子维保记录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不再要求该维保单位实施和保存有关纸质维保记录。对于使用自建无纸化维保系统或相关合作方的无纸化维保系统的,相关数据应按规定实时有效传输至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鼓励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加强自律和诚信管理,努力实现我市所有乘客电梯均采用无纸化维保,均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
四、责任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全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和“保险+服务”工作的总体推进,协调解决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负责制定实行无纸化维保和“保险+服务”的有关鼓励政策。对通过实行无纸化维保、积极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的方式实现强化自律、规范市场、诚信管理的电梯维保单位,市局将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星级评定、推行电梯按需维保、开展分类监管和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时,予以鼓励支持。
3.联合市房产部门、招投标部门、市物业行业协会、市保险业行业协会等,利用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和保险信息系统,推动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4.完善包括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电梯信息公示系统、电梯应急救援系统、预警预测系统在内的合肥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强化指导,转变监管模式,定期将无纸化维保质量、电梯应急救援、使用单位故障处理等信息向媒体公布,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5.探索电梯安全养老保险、综合保险等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向社会提供维保、维修、部件更换、应急救援等“全包”服务,研究运用保险机制解决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资金周转的问题。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
1.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应对本辖区电梯内含有二维码的96366标识牌(二维码标识主要用于电梯日常维保、设备基础信息查询、保险信息公示、检验有效期、应急救援反馈、乘梯人投诉、设备报障等)的张贴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查漏补缺,保证张贴完好。
2.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应通过扫描96366标识牌中的二维码,对电梯及维保单位等信息进行比对、验证。对于电梯位置信息、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主要信息错误而未及时改正的,应当通过约谈维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等方式,督促其使用无纸化维保系统及时更新、纠错。
3.运用合肥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对电梯困人报警、投诉举报、维保异常等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对辖区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三)电梯检验检测机构
1.在开展电梯检验检测过程中,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将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中的电子维保记录等作为检验检测依据。发现使用、维保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
2.将电梯96366标识牌张贴、二维码扫描所显示信息(电梯编号,设备代码,安装地点,归属区域,监管部门,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纳入检验把关的重要内容。发现信息错误,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
3.引导、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做好无纸化和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
(四)合肥市电梯信息安全中心
1.承担电梯事故救援的相关组织协调、技术保障;协助监察部门参与电梯事故的调查分析。
2.承担全市电梯应急救援调度,保障96366电梯应急电话24小时畅通,实现电梯困人等故障的快速应急处置。
3.依据合肥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对全市电梯安全状况、故障信息、应急处置状况、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编发简报。
4.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转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1.组织宣传发动,开展无纸化维保和“保险+服务”的业务培训。
2.协助承保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费缴纳、出险理赔等相关工作。
3.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电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制定行业服务指导规范,防范电梯维保市场低价恶意竞争。
4.不定期开展行业自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知属地监管部门;对合肥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通报的数据及时纳入行业信息分析研究,提出行业诚信管理措施,规范行业市场。
(六)电梯安全责任险承保单位
1.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电梯安全责任险承保单位应当以“提高保障额度、优化服务保障”,建立电梯保险理赔快速通道,简化电梯保险赔付程序,及时做好事后理赔处置服务和风险化解。
2.按照风控服务要求开展安全乘梯宣传、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公益性活动;承担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升级、维护以及对维保单位的使用培训和日常服务;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评先评优、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全市电梯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和保障提供支持服务;为合肥市电梯智慧监管平台的维护、升级提供支持服务。
3.运用合肥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并依据该数据出具电梯维保质量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监管部门,结合保险赔付情况,提出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管控的相关措施,督促维保单位持续改善维保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助力监管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管。
(七)电梯维保单位
1.落实一名无纸化维保实施专员,负责本单位的无纸化维保实施等工作。请于2021年8月30日之前将无纸化维保实施专员信息报送至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2.按照规定时间将本单位维保计划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保险信息等数据按要求录入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
3.督促本单位维保人员通过手机APP开展维保签到、维保过程记录、维保工单提交、96366标识牌信息绑定修正等操作,保证维保过程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维护保养中发现96366标识牌缺失,督促使用单位及时补充完善。
4.加强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运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本单位维保质量和管理水平。
5.配合做好电梯维保监督抽查、星级评定和责任保险投保等工作,认真处理各类电梯相关的困人救援、故障报修、举报投诉等。
6.及时做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费的收集和缴纳工作。
(八)电梯使用单位
1.应当选择开展电梯无纸化维保和“保险+服务”的维保单位作为签约维保单位。
2.加强电梯96366标识牌管理,确保张贴完好。督促维保单位及时维护二维码信息。
3.使用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加强对电梯维保过程的监督。当维保人员完成相应维保计划后,安全管理人员应通过微信公众号对维保工单签字确认,以确定此次维保工作的完成。
4.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与电梯维保单位协商电梯安全责任险缴纳比例,将电梯轿厢内产生的广告收益优先用于弥补电梯使用管理经费的不足部分以及电梯保险缴纳等事项。
(九)平台服务单位
1.保障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有效运行;建立统一规范的系统数据传输协议标准,向社会公开;对电梯维保单位自建和其他无纸化维保系统与我市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是否有效对接进行确认,确保电梯维保数据全面留痕、可溯源和不可更改。
2.提供系统全天候的技术支持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做好业务培训和故障处置反馈等工作。保证电梯96366标识牌上二维码信息的全面、实时、准确,主动配合做好缺失标识牌的补做和完善工作。
3.根据监管部门需求适时增加平台功能,并按规定承担有关监管数据安全和保密义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积极推动电梯无纸化维保和“保险+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水平。不得强制维保单位使用特定无纸化维保系统。
2.广泛宣传教育。加大电梯安全知识、无纸化维保、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活动,普及安全乘用电梯常识,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
3.认真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推动中,有任何问题,请向市局特设处反馈。
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联系人:吴飞
联系电话:0551-62315534,邮箱:hftc2005@163.com
市电梯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551-62656961,64668639
邮箱:435096685@qq.com
2021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