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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关于《安全法》适用问题的回函

2015-05-09 15:02651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张东
电梯中国网讯(微信号:新电梯、新电梯网)

使用未检验(年检)或检验(年检)不合格电梯,将被罚款3万以上30万元以下!
人大法工委对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安全法》适用问题做出回复。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既包括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也包括未经定期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属于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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