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东省电梯事故防控和事故赔偿处理中心落户广州,该中心是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下的两个常设机构,主要职能是提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同时通过多方协商定损机制更好地对当事人进行理赔。同时亦将为广州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
至此,广东省在电梯事故防控和事故赔偿处理方面领先全国,在电梯责任保险统保、事故防控、事故赔偿方面取得先进经验并值得全国学习推广。
2014年1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广东保监局联合向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相比传统的电梯责任险,统保项目保障范围有所扩张和延伸,示范项目除了保障被保险人的责任外,还包括如意外停电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其他意外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每次事故每人最高可赔100万元,基础保费只有每部电梯80元,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元。
在第三者责任险中,一般常见、多发的电梯安全事故,如:电梯设计和生产原因、维修保养期间事故、管理人员操作过失事故等如果发生责任方认定不清,保险公司往往以“不能确定依法赔偿主体”为借口拖延赔偿和事故索赔流程。广东省电梯事故防控和事故赔偿处理中心落成后,这些问题将在该中心得到调解委员会的多方协商解决,事故的防范和赔偿将有法可依、有人管理;投保易、赔偿难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新电梯中国编辑在此呼吁,为了百姓的乘梯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切实落实每部电梯的安全防范和事故赔偿责任,推广广东做法,主动承担起监管职责,让百姓放心乘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