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了《关于鼓励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6〕3号)》
函中鼓励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也就是说电子化的记录被正式认可。电梯企业没有适应这一趋势的要尽快完善电子化,跟上时代的发展。
电梯维保记录电子化后,有利于电梯维保各方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维保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便于检索和共享。
文件对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做了以下规范和要求:
一、对于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的,其维保记录格式、内容和要求应当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对于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系统的,其数据在保存过程中不能受任何程度和任何形式的更改,确保储存数据的公正、客观和安全,并可实时进行查询。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及使用等相关单位需要电子维保记录的原始凭证时,应当能够提供加盖存储部门公章的纸质维保记录。
四、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系统试运行阶段,纸质维保记录与电子维保记录同时进行,待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停止使用纸质维保记录。
无纸化维保记录在运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以上报总局。